为进一步激励修建业企业重生长、稳增添、提质效,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团结四川省修建业经济运行现实,克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宣布通知印发《修建业企业生产规模增添激励实验细则》(以下简称《实验细则》),对基本条件、激励标准等举行明确。
《实验细则》指出,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时代,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添10%至20%、20%以上,且2024年生产规模100亿元以上的修建业企业,省级财务划分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添15%至25%、25%以上,且2024年生产规模20亿元至100亿元的修建业企业,省级财务划分给予50万元、100万元激励。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实验细则》指出,企业若想加入申报,需知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在四川境内申报地区注册的自力法人修建业企业,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修建业企业库;企业诚信谋划、依法纳税,2024年以来未爆发较大及以上生产清静事故。
2025年10月30日前,知足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向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提交《修建业企业生产规模增添激励资金申报书》。经由县(市、区)及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逐级审核,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汇总辖区内切合条件企业名单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财务厅、统计局按相关程序组织实验激励。(记者 杨升涛)